根據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微型消防站建設標準(試行)》,關于人員配置的最低標準如下:
(一)微型消防站人員配備不少于6人。
(二)微型消防站應設站長、副站長、消防員、控制室值班員等崗位,配有消防車輛的微型消防站應設駕駛員崗位。
(三)站長應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,消防員負責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災撲救工作。
(四)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當接受崗前培訓;培訓內容包括撲救初起火災業(yè)務技能、防火巡查基本知識等。
因此微型消防站最低標準配置需滿足以上4個規(guī)定。
“衛(wèi)星消防站”設立作戰(zhàn)區(qū)、值班室、生活區(qū)三大分區(qū),滅火防護服、微型消防車、對講機、空氣呼吸器等設備一應俱全,配備6名滅火先鋒隊員,實行24小時駐點值班備勤制度,以快速處置初期火災為目的,為后續(xù)救援力量到達爭取更多時間。
微型消防站是消防重點店單位和設有消防控制室要求設置的,以要求3分鐘到場、早撲救、滅小火的為目的建設起來的撲救初期火災的一個救火隊伍。它一般是以單位的志愿滅火隊伍為基礎,配備一些常用的必備的撲救初期火災的器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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